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学校 “华商文化” 和 “融合育人” 办学特色,经学校同意,请各相关部门对照两份文件精神,压实任务分工,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有关工作要求如下:
一、依据《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培育 “华商文化” 特色项目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各相关责任部门编制《*** 部门华商文化建设实施方案》。实施方案应包含任务目标、建设内容、建设成果、进度安排等内容。
二、依据《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培育 “融合育人” 特色项目的指导意见》开展两项工作:
1.各责任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,立足可行性,对文件提出修改意见,反馈内容需表述清晰;若无修改意见,则无需反馈。
2.完成意见反馈后,编制《*** 部门融合育人建设实施方案》,方案包含任务目标、建设内容、建设成果、进度安排等内容。
三、有关注意事项
1.任务目标要具体、明确、可衡量,实施路径切实可行,设置清晰的完成时间节点,保障实施成效。
2.方案实施周期:2025 年 3 月 20 日 —2025 年 12 月 30 日。
3.实施方案落实成效纳入本年度部门年终绩效考核,工作达成度较高的单位予以奖励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于下周四(3 月 27 日)下班前,将两份实施方案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处。
附件:
1.《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培育 “华商文化” 特色项目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
2.《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培育 “融合育人” 特色项目的指导意见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