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扎实推进学校申硕工作,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硕点建设的积极性,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硕点建设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(华商院〔2024〕135号)文件精神,学校现启动2025年度硕点建设成果奖励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各单位、教职工取得的符合上述奖励办法规定的硕点建设相关成果,均可按规定申报并享受对应奖励。非升硕建设相关成果,不纳入本次奖励申报范围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报人须如实填写《广州华商学院硕点建设成果申报表》,完整整理、提交相关佐证支撑材料,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、附件材料齐全规范。
三、申报方式
本次申报实行各学院统一汇总报送方式,不受理教职工个人单独申报。
四、提交要求
五、截止时间
本次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(星期一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奖励说明
1. 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同类奖励的,不重复奖励;
2. 若已获奖励标准低于本次硕点建设奖励标准,可按本次最高奖励额度予以差额补发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,及时传达通知至全体教职工,严格规范申报流程,杜绝重复申报,确保按期、保质完成成果申报工作。
1. 《广州华商学院硕点建设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